3月21日消息,兩車以60公里時速對撞,是否等效于一輛車120公里時速撞墻的話題引發全網熱議。
張朝陽在社交平臺發文,用通俗解釋和物理公式把這個問題徹底講清。
張朝陽指出,從左邊車輛的參照系來看,右邊車輛確實是以120公里時速撞過來,速度疊加本身沒有問題,但撞后兩輛車都以60公里時速向左邊行進。
也就是說,動能并未完全變成車禍熱能,
左邊是質量有限的車輛,而非質量無限大的剛性墻,這直接決定了碰撞后的能量分配與破壞程度。
他給出具體動能計算,兩車對撞的總動能損失為 0.5m (1202) 減去 0.5 x 2m (602),再換算成焦耳,最終轉化為車禍中的熱能,比120公里撞墻動能損失小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