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蘋果申請了一項專利。
無關芯片、屏幕、系統這些「硬貨」,只聚焦在一顆燈上——那顆 MacBook 合上后,機身前端小小的 LED 燈。
專利編號 US 6658577 B2,描述的是一個「呼吸狀態 LED 指示燈」。蘋果工程師研究了成年人靜息狀態下的呼吸頻率,大概在 12-20 之間,于是取了下限,讓這顆狀態指示燈以每分鐘 12 次的節奏明滅,亮起的過程比熄滅的過程略短,模擬一次真實的吸氣與呼氣。
專利中還特別寫道:根據本發明,睡眠模式指示燈的閃爍效果模仿了呼吸的節奏,這在心理上對人有吸引力。
沒有用戶會拿秒表去計算這顆燈的頻率,也不會有評測會提到這個細節,但蘋果為它做了研究,最終選定了一個讓人深夜看到時不會焦慮的頻率。
這顆燈如何閃爍,幾乎毫不影響它的功能,但卻劃出了一條關于「品味」的分明涇渭。
1
要聊到蘋果的品味源流,自然離不開創始人史蒂夫 · 喬布斯,他對「品味」的近乎執拗,徹底塑形了這家企業。
雖然這件事本身相對私人化,每個人對所謂「好品味」都有自己的看法,但不可否認的是,對設計、藝術、禪宗天生就更有濃厚興趣的喬布斯,確實具有普世意義上的好品味。
1973 年,喬布斯從里德學院退學。
但他沒有馬上離開學校,而是繼續旁聽一些課程,其中一門是書法課。教課的人名為羅伯特 · 帕拉迪諾,是一位前特拉普派修士,一筆一畫間帶著修道院的沉靜與講究。
▲ 羅伯特 · 帕拉迪諾
喬布斯在那里學到了襯線字體與無襯線字體,學到了字母之間微妙的間距調整,以及版面設計的訣竅。
十年后,當喬布斯在打造第一臺 Mac 電腦時,這些在多數人眼里「無用」的知識又再次在他腦海里冒了出來。
因此,Mac 電腦采用了位圖顯示,可以支持無數種字體,蘋果還聘請了專人,和喬布斯一同設計了大量字體。
▲ Macintosh 上的字體
當時蘋果的其他高層無法理解喬布斯對 Mac 字體的癡迷,認為這是在「浪費時間」。結果,這些漂亮的字體,以及其與激光打印機和圖形功能的結合,讓 Mac 催生出了桌面出版行業,并從中大舉獲利。
這是一個典型的「喬布斯品味」案例,喬布斯對此相當滿意,并認為如果自己沒上那門書法課,個人電腦時至今日都可能不會有漂亮的字體,因為 Windows 界面深受 Mac 影響。
在 Mac 之前,沒人認為電腦屏幕上的字需要好看。
一個退學生從修士那里學到的書法美學,最終改寫了全世界每一塊屏幕上文字的面貌。喬布斯說這叫「connecting the dots」,將點連成線。
但能連上這些點的前提是,你得先有這些點。一個只活在代碼和數據里的人,連不出這條線。
在他成長的時代,硅谷也同步崛起,大多數科技公司里,工程師地位無可挑戰,設計師只是成本項,技術決策由效率和數據驅動。
這是純粹的工具理性,什么跑得更快,什么轉化率更高,什么能更節省成本,這些才是做產品的第一標準。
▲ 左邊:Macintosh,右邊:IBM PC,圖源:Digitalfire
但在喬布斯眼中,設計師、藝術家和工程師一視同仁,甚至在蘋果的很多時候,是先有了產品設計,然后喬布斯和艾維再去推動工程實現。
有時候,這些決定是相當「反常識」的。
iMac G3 外殼頂部有一個內嵌的提手,它幾乎沒有實際意義,因為這是一臺臺式電腦,沒有人會提著它到處走。
艾維解釋,加入提手的意義在于讓這臺計算機「平易近人」,讓大眾更愿意接觸計算機,喬布斯非常支持這個設計,即使它成本高昂。
最終,世人永遠記住了這個提手。
這說明,蘋果遵循的是「價值理性」,追問的首先是「值不值得做」,然后才是「能不能做到」。
這是一種獨立思考的能力,而非照抄行業的現成答案。當世界上充滿千篇一律的選擇時,蘋果會跳出框架,給出一個不一樣的答案,即便經常在最一開始不被世人理解。
一家遵循工具理性的公司,會在睡眠指示燈上選最省電的方案;一家遵循價值理性的公司,會去研究人類的呼吸頻率,然后為一顆燈申請專利。
喬布斯并不將自己視作單純的企業家,也不認為自己的團隊只是工程人員。
在初代 Macintosh 電腦的機殼內部,有著這四十五人的簽名,因為「真正的藝術家會在作品上簽名」。
從皮克斯,到 iPad 2 發布會,喬布斯很喜歡提到一句 Slogan:「科技與人文的交匯。」
很多人認為這是公關金句。但產品人究竟信奉著什么,產品會訴說一切。
2
品味并不只是「要做什么」,更多是知道「不做什么」。
這種取舍的能力,自史蒂夫·喬布斯時代起,便被寫入蘋果的文化基因,成為了「極簡主義」的核心表達。
這同樣是一種必須經過獨立思考才能得到的結果。極簡主義不是「為減而減」,需要去審視那些習以為常的慣例,是真正必要,抑或是只是多余。
在喬布斯離開、斯卡利掌舵后,蘋果曾經經歷了一個「失去品味」的低谷。
那時,蘋果推出了 Newton MessagePad,某種意義上說,它的理念接近 15 年后的 iPhone,是一臺使用手寫筆交互的觸控掌上設備,幾乎是當時的蘋果唯一能稱得上「創新」的產品。
但 Newton 過度追求功能的豐富性,外形極其臃腫,更像當年蘋果鄙夷的 IBM 產品;更要命的是,這臺產品出廠時有數不清的漏洞,手寫筆輸入的效果也很糟糕,明顯是還沒有打磨完善——當時市面沒有人喜歡這臺設備。
毫不意外,等喬布斯回來執掌大權,立馬不計成本直接大刀闊斧砍掉了 Newton 整個產品線。
對于 Newton 上這只「手寫筆」,喬布斯更是深惡痛絕,「明明上帝給了我們 10 支手寫筆,我們何必再發明一個?」
「臃腫」的問題不止停留在單一產品設計上,當時的蘋果電腦同時在售賣 Apple II、Macintosh、Lisa、Performa 等產品線,定位重復,亮點匱乏,銷量低迷。
所以,喬布斯直接對整個產品線動手術,70% 的品類被去除,然后畫了一個四宮格,將他們需要做的電腦品類數量壓縮到最少。
這個動作,已經成了商學院課堂上的經典案例,但講的都是「聚焦」「戰略收縮」這些更「專業」的解讀。
其實喬布斯想得還真沒那么多,他只是覺得,這些產品不配存在。
所有人都會做加法。但知道該刪什么、敢刪什么,這需要判斷力。
在 iPod 誕生之前,市場上已經有不少 MP3 播放器,它們功能更多,按鈕更豐富,文件管理更靈活,但沒有人覺得它們好用——只能裝 16 首歌,并且功能眼花繚亂。
iPod 反其道而行之,交互被刪剩一個轉盤 (click wheel),和聽歌無關的功能統統去掉,必須要交由 Mac 完成。
于是乎,iPod 幾乎只為「聆聽」一個行為服務,不能做歌單,不能刪歌,卻能裝下 1000 首歌曲。
這也是因為喬布斯立下了一個規矩:iPod 上所有功能使用,按鍵次數都不能超過三次。
至今,人們仍然鐘情 iPod 的「轉盤」,它用簡單直覺的動作,替代了過去需要不斷按下按鈕的繁瑣操作。
本質上,這是一種對常規的反叛,交互不一定需要通過按鈕完成,跳出框架反而會有更合理的解決方式。
類似的決斷,在將近 15 年后出現在了蘋果的另一款音頻產品上。
似乎自電器誕生起,「電源鍵」就如影隨形。人們從不追問它為何存在,反倒是在它消失時,質疑才會洶涌而來。
但在 AirPods 去掉電源鍵之后,用戶才發現,不受「關機」制約,體驗竟變得如此暢快舒服,自然而然,幾乎無需思考。
▲ AirPods Pro
所以你看現在的 TWS 無線耳機,哪里還有什么開關,所有人都習慣了打開蓋子直接把耳機塞進耳朵的動作。
大多數公司的產品決策由數據驅動,要做大量的市場調查,去了解用戶要什么,競品做了什么,什么趨勢正在起來。
蘋果的產品決策由一個更刺眼的問題驅動:這個東西有沒有必要出現在世界上?
前者是在回應市場,后者則直接定義市場。
我們看到的極簡主義,只不過是這個過程最終呈現的結果,而推動它產生的判斷力,就是「品味」。
3
在喬布斯小時候,他的養父保羅 · 喬布斯教導他:做一個衣柜,哪怕是貼墻看不見的背面,也不應該用膠合板敷衍,而應該繼續用一塊漂亮的木頭,因為你知道它始終在哪里。
▲ 左:Paul Jobs,右:Steve Jobs
在看不見處下工夫,在無用之用上較真,一直是喬布斯和蘋果的不妥協之處。
對于 Apple II 內部的電路板布局,喬布斯要求設計得盡善盡美,芯片、插口都要排列整齊,即使很多人不關心也看不見。
時至今日,蘋果產品全面采用封閉式設計,個人用戶很難自行打開一臺 Mac,但從最昂貴的 MacBook Pro,到最便宜的 MacBook Neo,內部的電路板排布,依舊執拗地遵守著對稱美學。
我相信世界上絕大部分人都很難理解,為什么蘋果要將 Home 鍵和觸控板做成不可按壓的平面,然后再用 Tapic Engine 來模擬按動的手感,這樣做的成本更高,且用戶獲得的反饋感幾乎沒有不同的。
但通過這種方式,蘋果幾乎將這兩個部分的接縫完全消除,也沒有影響任何用戶體驗。
和力度 Home 鍵一同問世的,是那臺經典的「鋼琴黑」iPhone 7,通過技術層面盡可能擠壓物理接縫,再通過通體的高光掩蓋這些感知上的「縫隙」。
最終,連正面的那顆標志性的按鈕,都徹底融入了玻璃之中——這是 iPhone 20 周年的那臺傳聞中完全重新設計的 iPhone 問世之前,我們曾經擁有過最接近「全玻璃」的 iPhone
如果說 iPhone 的工業設計彌合了手機的物理接合處,那么 Apple Watch 那顆手感以假亂真的數字表冠,則抹平了交互上的「縫隙」。
蘋果利用振動馬達,賦予一顆平滑的旋鈕齒輪般的轉動感,讓第一次面對 Apple Watch 這個新興物種的用戶,可以將以往操作機械手表指針的經驗,平滑轉移到操作 Apple Watch 的應用界面上。
這不是一種炫技——既然是「炫」,那必然是大部分用戶能明確感知到的細節,但多數用戶不關心 MacBook 里面長什么樣,也不會意識到這些按鈕背后的玄機。
這是一種比「完美主義」更深一層的追求,產品的完整性不由用戶的注意力邊界來定義。
好不好,不取決于有沒有人在看,只取決于你是不是真的想把它做「好」。
4
現在隨便走進一家消費電子品牌門店,各種產品上或多或少的白色、圓角、留白、克制設計,門店的玻璃幕墻和木質長桌,都不難發現蘋果的影子。
▲ 北京三里屯 Apple Store
這些東西都是可以被計算的,可以拆解為流程、參數、方案,然后在另一個生產線上組裝。
但品味本身無法被復現。
你可以模仿別人的品味和設計,但這個行為本身,已經暴露了你本身沒有品味。
品味也沒有參數,寫不進規范,卻支撐著所有決定,最終來到我們手上的產品,品味定義了它的一切。
50 歲的蘋果,給這個行業,甚至這個世界最重要的一課,就是品味。
不是說蘋果之前沒出現過「有品味」的企業。但作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科技公司,蘋果確實極大推動了全世界人民對品味的關注,面對一個產品,除了它好不好用,耐不耐用,我們已經完全習慣用「品味」去評價。
被品味所成就的蘋果,如今更是被放在了大眾更嚴格的「品味」放大鏡下去審判,每一個細節都無所遁形。
不可否認,如今的蘋果已不再是喬布斯與艾維時代的品味巔峰,產品設計更容易向功能和實用性妥協,也不再像以往那樣,極度重視一些細枝末節,甚至還有一些被批評「沒品位」的時刻。
▲ iPad Pro 廣告,近年來蘋果創意「翻車時刻」之一
不過,即使售價 3000 多元的 MacBook Neo,上手依舊是熟悉的鋁合金機身細膩手感和扎實做工,在同價位幾乎無出其右,低價但不廉價——這依舊是當下稀缺的品質和品味。
如果說蘋果 50 年最大的遺產,我認為是證明了一件事:
在一個被工程效率和數據理性統治的行業里,品味可以贏。一家把價值判斷置于工具理性之上的公司,贏了。
在今天,這個結論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值得被重新看見。
我們正在進入一個 AI 為所有人拉高平均線的時代。AI 能寫出 80 分的文案、做出 80 分的設計、生成 80 分的代碼。能力差距正在被快速抹平,「還不錯」變得前所未有地容易獲得。
AI 只是讓抹平了門檻,其本身卻從未改變天花板的所在——甚至在這個時代,天花板可以變得更高了。
從 80 分做到 90 分,靠的還是專業能力;但從 90 分到 100 分,只有品味能突圍,在 AI 給出的海量選項中,能夠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知道什么才是更好的,比以往都要更重要。
計算可以窮舉方案,卻無法決定方向;數據可以逼近最優,卻做不出判斷。
品味這種能力,只能在人漫長而反復的審美積累與價值排序中生長出來。
品味,就是那個唯一抄不走的東西。
品味,即蘋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