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3日|工信部等十部門關于印發《人工智能科技倫理審查與服務辦法(試行)》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公平公正方面,訓練數據的選擇標準,算法、模型、系統的設計是否合理;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偏見歧視、算法壓榨,保障資源分配、機會獲取、決策過程的客觀性與包容性。在透明可解釋方面,是否合理披露算法、模型、系統的用途、運行邏輯、交互方式說明、潛在風險等信息;是否采用有效技術手段提升算法、模型和系統的可解釋性。在隱私保護方面,數據的收集、存儲、加工、使用等處理活動以及研究開發數據新技術等,是否采取充分措施確保隱私數據得到有效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