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刊登原告楊紫與被告陳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關于案涉言論的指向性。案涉言論中直接使用“楊紫”等詞匯,被告言論明顯指向原告;在言論內容層面,被告發布的部分內容,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相應事實依據,勢必會造成原告社會評價的降低,構成名譽權意義上的侵權,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判決陳某向原告楊紫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楊紫精神損害賠償等合計1.6萬余元。上述判決生效后,陳某未履行致歉義務,楊紫申請強制執行。

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刊登原告楊紫與被告陳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關于案涉言論的指向性。案涉言論中直接使用“楊紫”等詞匯,被告言論明顯指向原告;在言論內容層面,被告發布的部分內容,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相應事實依據,勢必會造成原告社會評價的降低,構成名譽權意義上的侵權,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判決陳某向原告楊紫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楊紫精神損害賠償等合計1.6萬余元。上述判決生效后,陳某未履行致歉義務,楊紫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