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2日丨玉淵譚天發文稱,目前看,美國通過IEEPA路徑對外國產品加征關稅已難以為繼。美國最高法院認為,征收和收取“稅收、關稅、進口稅和消費稅”的權力屬于國會,IEEPA雖賦予總統在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后處理“異常和特殊”外國威脅的權力,但并未明確授權總統在和平時期單方面征收關稅。多數意見還援引“重大事項原則”,強調凡涉及重大經濟和政治后果,必須有國會清晰授權。美國政府一直宣稱,即便不能實施IEEPA關稅,也可以援引其它法律對進口商品加征關稅。但問題是,這些法律工具規定了嚴格的實施條件和實施前提,僅為替代IEEPA關稅而強行加征新名目的進口關稅,必將給美國企業和消費者帶來新的傷害,進而引發新的司法訴訟,浪費司法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