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合規管理架構正經歷重要調整,多家股份制銀行在分行層面推進合規官制度落地。平安銀行近日宣布,重慶、昆明、青島等八家分行行長將兼任合規官職務,成為繼興業銀行之后第二家在分行層面完成合規官配置的全國性股份行。
根據監管部門發布的《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屬于強制性要求,省級分支機構則采取"原則上應設"的彈性規定。此次兩家股份行創新性地采用分行行長兼任模式,旨在打破合規管理與業務運營的壁壘。業內專家指出,這種安排有助于將合規要求深度嵌入基層業務環節,提升風險防控的實效性。
興業銀行已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七個重點城市分行實施類似安排,形成"總行首席合規官+分行合規官"的雙重管理體系。該行首席合規官由副行長孫雄鵬兼任,平安銀行則由行長助理兼首席風險官吳雷鳴出任此職,兩位高管的任職資格尚待監管部門最終核準。
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末已有超過20家商業銀行完成首席合規官配置。僅2025年12月就有江陰銀行、南京銀行等六家機構通過相關人事議案。從任職背景看,已披露的首席合規官多由行長、副行長或首席風險官等核心管理層兼任,這種安排既保證了合規管理的權威性,又實現了與現有治理結構的有機銜接。
在具體實施層面,各家銀行呈現差異化路徑。華夏銀行、寧波銀行等機構選擇單獨設立首席合規官職位,而吉林銀行、內蒙古農商銀行等則采用高管兼任模式。這種多元化的人事安排,反映出不同規模銀行在合規體系建設中的差異化需求。
監管過渡期(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即將結束,銀行業合規管理改革進入沖刺階段。業內人士認為,隨著更多銀行在分行層面設立合規官,我國銀行業合規體系將從"紙面合規"向"實質合規"深度轉型,這種轉變將顯著提升金融機構的風險抵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