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消息,因電動公交車續航衰減導致停運,東莞最大公交公司東莞巴士及其控股子公司,起訴賣家東莞中汽宏遠汽車有限公司,要求賠償約5.5億元。
前段時間,法院給出一審判決,東莞中汽宏遠需合計賠償停運損失6444.35萬元,并繼續履行相關合同中的質保義務。
據報道,對于該判決結果,東莞巴士向媒體回應稱,我司將依法處理后續事宜,本案相關情況以司法機關信息為準。
據了解,2018年和2019年,中汽宏遠累計向東莞巴士、東莞城巴、濱海灣公交等東莞主要公交運營公司銷售了1196輛“宏遠牌”純電動公交車,這些車輛均搭載了錳酸鋰快充動力電池。
合同約定的質保期為8年,但自2021年1月起,這批公交車便陸續出現動力電池故障或異常衰減,并最終導致大面積停運。
據龍洲股份在2025年1月披露的信息,截至當時,中汽宏遠銷售給東莞各公交公司的1196輛同類公交車中,已有938輛因電池問題陸續停駛。
有一線公交司機向媒體透露,“車輛充滿電顯示能跑392至398公里,但實際也就敢跑140公里左右(兩趟),連五折都不到,還剩下20%以內的電量最多再跑不到20公里,怕半路歇火也不敢跑了,得重新充電。”
司機進一步解釋稱,車輛儀表盤顯示的續航里程與實際能跑的公里數差距巨大,不開空調也跑不了(標稱里程),開空調就更不用說了。
他負責的路線,來回一趟有60多公里,往往跑兩趟就需要補電,如果在夏天開了空調,勉強2趟,有些車耗電大,兩趟都跑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