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正式推出《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這項新規將于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新規的出臺,意味著疲勞駕駛的判定將告別以往僅依賴駕駛時長的單一標準,轉而采用駕駛行為、生理狀態和生活軌跡相結合的三維立體判定方式,為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提供了更為科學和全面的依據。
根據新規,疲勞駕駛的認定將涵蓋多種情形。其中,機動車駕駛人若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將被認定為疲勞駕駛。對于客運機動車駕駛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的時間段內,若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未停車休息,或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同樣構成疲勞駕駛。客運機動車駕駛人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也將被視為疲勞駕駛。
新規還特別強調了事故發生過程中的疲勞駕駛判定。若機動車駕駛人在具備避險條件的情況下未及時采取有效避險措施,且通過監測設備發現其在事故發生前10分鐘內出現生理疲勞閉眼,或疲勞程度腦電波特征判斷數值小于30,可認定為疲勞駕駛。生理疲勞閉眼是指駕駛人因生理疲勞導致雙眼瞼完全閉合,并持續2秒以上的行為。
除了上述客觀監測手段,新規還允許通過詢問或訊問駕駛人,證實其處于精神難以集中、精神恍惚或困倦等狀態仍駕駛車輛,以及調查駕駛人出發前的睡眠狀況、工作、飲食、用藥和生活等情況,若存在相關調查結果,也可認定為疲勞駕駛。
新規的實施,標志著疲勞駕駛監管進入了一個“精準化、全維度”的新時代。對于駕駛人而言,嚴格遵守新規不僅是避免處罰的必要條件,更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對于交通管理部門來說,明確的認定標準和取證方式將有助于更高效地打擊疲勞駕駛違法行為,進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隨著6月1日的臨近,全體駕駛人需提前做好準備,嚴格遵守新規要求,養成規范駕駛習慣,拒絕疲勞駕駛,共同守護出行平安。同時,也呼吁廣大市民積極轉發提醒身邊的小伙伴,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