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消息, 國家衛生健康委今天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制菜》(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標準重點從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方面對預制菜作出規定,明確預制菜的定義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使用、生產過程、營養品質、包裝、標簽標識、經營過程和產品指標要求。
其中,標準要求預制菜生產加工中不得添加防腐劑,并嚴格控制了防腐劑之外的可使用食品添加劑。
標準還指出,生產企業應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營養品質、原料屬性、生產工藝、貯運條件、包裝性能、消費方式和產品特點等,合理設定產品的保質期,鼓勵通過優化產品工藝和貯藏運輸方式盡可能縮短產品保質期,最長不應超過12個月。
根據標準,預制菜是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不添加防腐劑, 經工業化預加工(如攪拌、腌制、滾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產品。不包括主食類食品、凈菜類食品、即食類食品和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不包括主食類食品、凈菜類食品、即食類食品和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周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