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3月26日訊(編輯 史正丞)設計出勾人上癮算法的互聯網平臺,現在得為往昔的成功支付巨額賠償。
在一項史無前例的判決中,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的陪審團周三裁定,社交媒體巨頭meta和谷歌旗下全球最大視頻平臺YouTube應為一名從小沉迷社交媒體而導致抑郁和焦慮的女性承擔責任,并賠償300萬美元。其中,meta應賠償210萬美元,谷歌則需要至少支付90萬美元。
具體來說,原告是目前20歲的凱莉(Kaley G.M.),她從6歲開始就在YouTube上觀看視頻,并在9歲時開始使用圖片分享應用Instagram。她將自身遭遇的多種傷害歸因于這些平臺,包括焦慮、抑郁以及身體畸形認知(體象障礙)等問題。
作為同類首例進入判決程序的案件,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以10比2的投票認定,meta和谷歌在其平臺的設計與運營上存在過失,且本應警示其產品可能對未成年人有危險。與刑事案件不同,部分民事訴訟并不要求陪審團達成一致裁決。
陪審團還裁定,兩家公司應承擔懲罰性賠償,具體金額有待法庭進一步審理。這有可能使得最終的賠償金額遠高于目前的數字。
Snapchat和TikTok也曾是本案的被告,但兩家公司在審判開始前均與凱莉達成保密和解。
這起訴訟也是被選中的“風向標”案件,與大約2000起由當事人、他們的家長或學區提起的待審訴訟相關聯。這些訴訟指控社交媒體巨頭應被視為有缺陷產品的制造者,因為他們讓年輕人沉迷于社交媒體推送。
另外兩起“風向標案”預計也將于今年在加州法院開庭審理。若互聯網平臺持續敗訴,可能會使得他們陷入煙草、阿片類藥物行業那樣的“訴訟深淵”,引發經濟和聲譽的沉重打擊,并徹底改變這些平臺的運營方式。
過去幾十年里,美國科技公司一直以1996年《通信規范法》的230條款(互聯網平臺不對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大幅抬高訴訟門檻。
但在本案中,凱莉的律師們采取了不同的策略,繞過了230條款的設定的高門檻。律師們認為,問題不在于用戶發布的內容,而在于社交媒體平臺本身的架構。
他們主張,諸如無限滾動、持續推送通知、自動播放以及美顏濾鏡等功能,使得像Instagram和YouTube這樣的應用變成了類似“數字賭場”的存在,對年輕人而言具有難以抗拒的吸引力,讓他們很難放下手機。
凱莉的律師Mark Lanier表示:“怎樣才能讓一個孩子永遠放不下手機?這就叫做對‘成癮機制’的工程化設計。”
對于該判決,met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尊重但不同意”該判決,正在評估法律選項。
谷歌發言人Jose Castañeda公開回應稱,本案誤解了YouTube,YouTube是一個負責任構建的流媒體平臺,而不是社交媒體網站,公司不認同這一判決并計劃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