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網心科技近日向深圳市相關法院提交民事訴訟,指控前首席執行官陳磊及其核心團隊通過“影子公司”興融合科技實施利益輸送,涉案金額累計約2億元。這場持續逾五年的糾紛因核心當事人長期滯留海外,導致刑事追責程序受阻后,現轉入民事追償階段。
根據起訴材料,興融合科技被指為陳磊實際控制的“體外循環”體系。2018年底,陳磊通過代持方式完成對興融合的股權收購,其關聯人員包括前迅雷高級副總裁董鱈、前網心人力資源總監劉超及其母親趙玉芹。天眼查數據顯示,興融合控股股東洪恩科技的股東結構中,董鱈親屬與陳磊司機親屬占據關鍵位置,形成錯綜復雜的利益網絡。
審計發現,2019年1月至2020年初,網心科技累計向興融合支付1.7億元資源節點采購費。但簽約時,興融合既未取得CDN牌照,在冊員工數為零,其核心產品“小融盒子”實際上線時間更晚于合同簽署三個月。更蹊蹺的是,在2019年1-3月運營初期,這家空殼公司未提供任何服務卻獲得超百萬元預付款。
關鍵證據顯示,陳磊在免職前72小時啟動異常資金調撥。2020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其繞過常規排款周期,利用終審權限批準網心科技向興融合緊急支付2000余萬元,其中部分款項支付時點較合同約定提前近半個月。微信審批記錄顯示,某筆1530萬元費用從提單到到賬僅用時數小時,完全違背“月初提單、月中支付”的財務制度。
人員異動方面,2020年3月陳磊團隊曾秘密約談35名核心員工,以“轉換合同主體”為由策劃集體跳槽至興融合。此舉導致網心科技支付900余萬元補償金,部分關鍵崗位出現真空。硬件銷售環節更存在2800萬元價差,網心科技通過興融合“倒手”銷售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盡管陳磊曾公開辯稱興融合為合規的“風險隔離載體”,但網心科技后續通過合法運營證明,相關業務完全可在上市公司體系內開展。接近案件人士透露,在陳磊被免職后,網心科技依法申領運營牌照,徹底打破“必須體外循環”的謊言。
目前民事訴訟已獲法院受理,但追償工作面臨重大挑戰。自2020年10月深圳市公安局對陳磊立案偵查后,因當事人長期居留海外導致取證困難,刑事案件最終因證據不足撤案。民事程序中,被告方至今未作出有效應訴,法院已對多起關聯案件采取公告送達方式。
唯一可見的資產凍結發生在2020年,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應網心科技申請,查封興融合銀行賬戶3000余萬元。這筆資金的最終歸屬,將取決于法院對興融合法律性質的認定——究竟是獨立的商業主體,還是上市公司利益的輸送管道。
這場橫跨刑事與民事程序的糾紛,暴露出互聯網企業治理中的深層矛盾。當創始人團隊與職業經理人發生權力更迭時,如何防范通過復雜股權架構實施利益侵占,已成為行業亟待解決的課題。隨著庭審進程推進,更多隱秘交易細節或將浮出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