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上訴法院近日作出一項具有開創性的判決,認定大型多人在線游戲中的虛擬金幣可被視為法律意義上的“財產”,若通過非法手段竊取并兌換現實貨幣,將構成盜竊罪。這一裁決源于一起涉及游戲《Old School Runescape》(簡稱OSRS)的案件,涉案人員為該游戲開發商賈吉克斯公司(Jagex)前版主,其通過黑客手段入侵玩家賬號,竊取數千億枚金幣并轉賣獲利。
據判決書披露,涉案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取68個玩家賬號的訪問權限,盜取金幣后通過線下渠道兌換為比特幣及法定貨幣。賈吉克斯公司根據游戲內“債券”的定價機制推算,被盜金幣總價值達54.3123萬英鎊(約合508.3萬元人民幣)。玩家可通過現實貨幣購買債券,既能兌換游戲會員時長,也可直接轉換為金幣,這一機制為金幣提供了明確的價值錨點。
法院強調,盡管OSRS官方禁止線下金幣交易,但實際市場中金幣頻繁流通,甚至形成價格差異。例如,玩家通過官方渠道購買與6英鎊債券等值的金幣需花費約2.7英鎊,而通過游戲任務賺取同等價值金幣則需投入約15小時。這種現實需求進一步印證了金幣的貨幣屬性。
案件核心爭議在于虛擬金幣是否屬于《盜竊法》定義的“財產”。辯方主張,金幣作為無形數字資產,不具備排他競爭性,更接近“純信息”,因此不應被認定為財產。一審法院曾采納這一觀點,認為金幣屬性同質且供應無限,無法成為盜竊對象。
然而,上訴法院推翻了這一判決。法官援引2023年比特幣相關案例,指出“排他競爭性”的關鍵在于資源使用權的獨占性,而非物理屬性或供應量。例如,回形針雖可無限生產,但每一枚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同理,OSRS金幣雖依托代碼存在,但玩家通過賬號密碼驗證機制獨占使用權,他人無法同時消耗同一批金幣。
判決書進一步駁斥了一審的其他理由。針對“新玩家無需從老玩家處獲取財富”的論點,法院指出,這一說法混淆了“現有資產”與“未來收益”的概念,不影響對已擁有金幣的財產認定。法院類比比特幣,強調無形數字貨幣同樣可被視為財產,只要其具備客觀實在性、獨立于個人意識且具有排他性。
最終,上訴法院裁定,OSRS金幣符合英國法律委員會設定的財產標準:其存在不依賴于個人意識,通過賬號安全機制保障排他性,且可自由交易。法官明確表示:“一旦玩家消耗金幣,它們將從游戲中消失;若轉移至他人名下,則僅新所有者有權處置。這種特性與現實財產無異。”
這一判決支持了檢方上訴,確立了游戲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分析認為,該裁決不僅為類似案件提供判例依據,還可能影響數字貨幣領域的價值認定標準,推動虛擬資產保護體系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