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實信息的蔓延,正以精準打擊、快速擴散的特性侵蝕公私權益。對個人而言,一句捏造的誹謗言論可摧毀多年積累的名譽;對企業來講,虛假宣傳、惡意詆毀能直接引發市場信任危機,導致訂單流失、品牌估值縮水。
然而,更棘手的在于維權環節的取證困境。不實信息多依托自媒體、社交群組傳播,發布者可隨時刪改內容、注銷賬號,原始痕跡轉瞬即逝。自行截取的截圖或錄屏,常因缺乏完整性校驗而被司法機關駁回,傳統公證流程需耗費數周甚至數月,往往錯過最佳維權時機,不少受害者最終因證據瑕疵被迫放棄追責,讓造謠者得以逍遙法外。
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更凸顯了不實信息取證的現實難題。前幾日,國航點名3個賬號,憑空編造航空不安全事件,編造“機長被解聘后養蜂逆襲”虛假信息誤導大眾,意圖煽動公眾,多方發布提醒公眾勿信謠傳謠。另一起案件中,某知名科技企業曾因一則“產品數據泄露”的偽造聊天記錄,股價單日劇烈波動,雖緊急辟謠,但截圖已在各大社群反復傳播,企業最終不得不耗時數月通過法律途徑逐一追責。
電子取證的困境,早已被納入法律規范體系,形成明確的司法指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電子數據需滿足生成、存儲、傳輸過程真實可靠,無增加、刪除、修改情形,且可通過特定形式驗證,才能被確認效力。通過區塊鏈、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等技術手段固定的電子數據,法院應依法采信。

“兩高一部”出臺的相關規定更細化了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標準,要求取證需由兩名以上偵查人員進行,對原始存儲介質封存保護,計算完整性校驗值,全程記錄流程并附清單,確保證據的合法性與完整性。這標志著,維權焦點已從“電子數據能否作證”轉向“如何規范、高效地取證”。
政策層面亦持續釋放清晰信號。2025年10月31日,相關部門發布《關于做實電子數據跨境取證有力懲治涉外網絡犯罪的意見》,直指跨境網絡犯罪取證難題,強調運用技術手段規范、高效固定境外電子證據,為打擊包括散布不實信息在內的涉外網絡犯罪,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與明確的操作指引。

微版權平臺的在線取證功能,依托先進技術手段,讓用戶可通過APP端及網頁端,第一時間對侵權事實/不實言論進行錄屏取證,并借助區塊鏈技術固化證據,將原創內容的電子數據轉化為不可篡改的電子證據,為創作者提供了強有力的維權利器,精準契合互聯網時代版權保護與維權的迫切需求。

通過簡單登錄,即可根據操作指引進行錄屏取證。通過對取證設備的環境進行清潔性檢查,最大程度消除“假鏈接”“虛假網頁”等行為,確保電子證據真實有效,為用戶的維權之路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隨后用戶可對手機屏幕所展示內容進行錄制,微版權采用先進的加密算法和智能的錄屏方式,確保了錄制內容的高質量和安全性。通過 SHA-512哈希算法、時間戳服務和PBFT共識算法,對取證證據數據進行加密運算,自動進行固化存證,并同步存證到多個權威節點,有效防止了數據的篡改,生成不可否認且不可篡改的電子證據。
錄屏操作完成后,即可查看取證詳情,包括備案號、備案人、備案時間、文件大小、創建人及備注等;還可一鍵查看并下載《電子數據取證證書》,以及下載包含該證書、錄屏原件、錄屏終端設備詳情等內容的證據包。

在不實信息傳播日益復雜的當下,微版權打通了法律規范與維權實踐之間的壁壘,讓電子取證從“耗時費力”轉向“高效可信”,既是對法律政策的精準落地,更為受害者筑牢了一道看得見、用得上的維權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