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協委員、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劉茂通在參加某重要會議時提出,隨著人工智能技術在智能駕駛、AI醫療等領域的加速滲透,相關制度供給滯后問題日益凸顯。他呼吁通過構建動態法治體系,為技術創新提供制度保障,助力民營經濟在人工智能賽道上突破發展瓶頸。
當前,江蘇正全力推進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根據最新發布的行動方案,智能駕駛、智慧醫療等七大領域成為重點突破方向。然而,技術應用與制度保障的脫節現象逐漸顯現。劉茂通指出,某民營車企研發的自動駕駛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后,由于缺乏明確的責任認定標準,駕駛人、車企與算法供應商陷入長達數月的糾紛,既消耗了企業研發資源,也影響了消費者對技術的信任度。類似問題在AI醫療領域同樣存在,智能診斷失誤引發的醫療糾紛因責任主體難以界定,常陷入"踢皮球"困境。
制度滯后對民營經濟創新活力的制約尤為明顯。作為江蘇經濟增長的主引擎,民營企業在人工智能領域承擔著70%以上的研發投入,但現有法律框架多基于傳統工業場景設計,難以適應新技術迭代速度。劉茂通分析稱,智能駕駛系統涉及傳感器、算法、通信等多個技術層級,AI醫療產品包含數據采集、模型訓練、臨床應用等復雜環節,每個環節都可能成為風險點,但現行法規尚未建立與之匹配的歸責體系。
針對這些痛點,劉茂通提出三項改革建議:首先,建立"技術分級+場景分類"的動態立法機制,對L3級以上自動駕駛車輛、三類以上AI醫療設備等高風險應用制定專項法規,明確不同技術成熟度下的責任劃分標準;其次,搭建政企研協同創新平臺,由司法部門聯合行業協會、龍頭企業,每季度梳理技術應用中的法律障礙,將企業內控標準轉化為行業規范;最后,完善配套保障體系,包括設立人工智能產品責任保險基金、組建跨學科技術鑒定委員會,解決糾紛處理中的舉證難、鑒定難問題。
這些建議與深圳等先行地區的實踐形成呼應。目前,深圳已出臺全國首部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通過設立數據記錄裝置、強制保險等制度,有效降低了技術糾紛處理成本。江蘇作為制造業大省,擁有超過2000家人工智能相關企業,亟需在省級層面構建更系統的制度框架。劉茂通強調,制度創新不是給技術套上枷鎖,而是通過明確權責邊界,讓企業敢投入、敢創新,最終實現技術進步與社會福祉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