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5日丨浙江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在兆晟科技申報掛牌及掛牌期間,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姜磊存在代陳爾銘和葉劍利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涉及股份10萬股,占掛牌時股本總額的比例為1%。前述股份代持事項導致公司股權不明晰且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相關定期報告等文件中準確披露股東持股信息。截至2020年7月,前述股份代持已經解除。公司董事長、時任總經理姜磊,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陳爾銘,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葉劍利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姜磊、陳爾銘、葉劍利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