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加速推進,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的戰略地位日益凸顯。2026年初,我國立法進程迎來重要突破——正在征求意見的《國有資產法(草案)》首次將數據明確界定為法律意義上的“資產”。這一制度創新不僅為數據估值、交易、抵押等市場行為提供了根本性法律依據,更標志著我國在破解數據產權難題、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上邁出關鍵一步。
在數據要素化進程加速的背景下,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技術正深刻改變著社會生產生活圖景。國家網信辦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底,全國已有748款生成式AI服務完成備案,435款應用功能通過登記審核。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新增備案數量達446款,地方網信部門同步完成330款應用功能的登記工作,形成中央與地方協同監管的立體化體系。
用戶規模的爆發式增長印證著技術普及的深度。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報告顯示,2025年上半年我國生成式AI用戶達5.15億,半年內激增2.66億,普及率突破36%。從用戶結構看,40歲以下群體占比74.6%,高學歷人群占比37.5%,技術滲透呈現年輕化、高知化特征。在應用場景方面,除消費領域外,農業、工業、科研等領域正開展積極探索,技術賦能效應持續顯現。
面對技術快速迭代帶來的治理挑戰,我國構建起“備案登記+動態監管”的創新治理模式。北京信息產業協會專家指出,相較于西方國家“先發展后治理”的路徑,我國通過制度設計實現監管與創新的平衡,既避免技術濫用風險,又為產業發展預留空間。浙江大學研究機構強調,需建立覆蓋服務提供方和應用方的全鏈條監管體系,特別要防范算法歧視、數據污染等新型風險。
算法治理成為技術規范發展的核心抓手。2023年實施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要求算法備案制度,通過確保算法透明度、防止濫用等措施,維護網絡信息傳播秩序和市場公平競爭。中央財經大學專家分析,當前AIGC技術已突破傳統算法的“工具屬性”,向“創造性”演進,這對治理機制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構建更加靈活的動態監管框架。
在制度保障與技術創新的雙重驅動下,我國生成式AI產業呈現健康發展態勢。備案制度實施以來,不僅未出現市場擔心的“創新抑制”現象,反而催生出更多合規優質產品。專家認為,這種“規范中發展”的模式,既為全球數字治理提供了中國方案,也為新技術革命背景下的人類文明進步貢獻了東方智慧。隨著數據資產化進程的深入,我國數字經濟正邁向更高質量的發展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