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央視 3·15晚會曝光狂飆的租賃電動自行車,其中,哈啰租電動車等被點名違反新國標。
2025年國家最新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中明確規定:最高設計車速不應超過25公里/小時,電池組標示值不應超過48伏,電動機的輸出功率,應小于或等于400瓦。而哈啰租電動車的一家線下門店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電動自行車速度最快能到75公里/小時。
據哈啰租電動車的省級招商負責人米經理透露,早在新國標實施之前,部分電動自行車渠道商,就憑借著大量還未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的合格證書,先一步申請了電動自行車的牌照,等客戶需要這些車輛的時候,他們再讓廠家以新國標之前的標準生產出對應的車輛,這類新生產出來的電動自行車,自然就成為了新國標出臺前的舊車,因此,就規避了新國標中“一車一池一充一碼”的互認協同機制,因此也可以輕松解除車輛的限速限制。
該事件被曝光后引發熱議。對此,哈啰租電動車平臺發布致歉聲明稱,針對今晚央視315晚會報道的“有哈啰租電動車門店向用戶提供超速電動車服務的問題”,我們高度重視,已在第一時間啟動專項調查。
聲明稱,哈啰電動車租賃業務采取平臺模式,為用戶、商戶提供信息撮合服務。哈羅租電動車平臺未直接經營過線下門店,平臺門店的車輛均為入駐商家自行采購、運營。哈啰租電動車平臺從未授權過任何門店在線下直接使用哈啰品牌從事相關租賃服務。對于相關門店的行為,我方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據哈啰租電動車平臺商戶協議約定,商戶應確保在平臺提供的車輛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非機動車。哈啰持續通過商家端提醒、門店抽查等方式,要求各商戶確保在租車輛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要求,不對車輛進行違規改裝,并定期要求商戶對名下在營車輛進行自查、整改。
哈啰租電動車平臺方面表示,“央視315晚會的報道內容,說明我們在審核機制或管理上存在疏漏。我們將以此次事件為戒,深刻反思,堅決整改,以實際行動回應用戶的信任。感謝媒體和社會的監督,我們將及時公布后續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