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東風奕派007碰撞后后座車門無法打開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汽車門把手安全問題再次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視頻顯示,一輛奕派007在高速碰撞后偏離道路,撞向路邊護網,車身雖無明顯變形,但在停止約20秒后開始冒出黑煙。主駕駛位司機自行下車后,多次嘗試從外部打開左側后排車門均未成功。在火勢迅速蔓延的緊急情況下,司機與另一名男子用路邊石頭砸破車窗,才將三名乘客救出。

針對此次事件,東風奕派于2月5日發布聲明稱,事故發生于2025年3月19日中午,車輛與貨車發生高速碰撞。公司團隊在事故后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工作,并對涉事人員及家庭表達了關懷。然而,對于外界關注的“車門無法打開”問題,聲明中并未作出具體說明。
汽車門把手安全隱患頻發,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為規范車門把手設計,保障乘員安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了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并于2026年1月28日正式發布,將于2027年1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明確要求,每個車門(不包括背門)必須配備機械釋放車門外把手,確保在發生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或動力電池熱擴散等緊急情況時,乘員能夠通過機械方式開啟車門。同時,每個車門還需配備至少一個獨立操作的機械釋放車門內把手,且任一車門內把手應能開啟對應車門。
標準還對車內門把手的布置區域提出具體要求:至少有一個機械釋放車門內把手應安裝在無遮擋、直觀可見的位置,且距車門邊緣(關閉狀態下可見區域邊緣)不超過300毫米。為便于乘員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找到并操作車門內把手,標準還規定,車門內把手需配備清晰可見的標志,圖形尺寸至少為10毫米×7毫米,顏色與背景形成鮮明對比,并在夜間等陰暗環境下清晰可見。同時,車門內把手附近需附有中文或圖示操作說明,高度不小于6毫米。

公安部組織起草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也于去年11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2017版標準相比,新修訂版本增加了多項整車安全裝置配備要求,特別是針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安全防護、門把手等熱點問題制定了新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乘用車應確保每個乘員至少能從兩個不同車門上下車,每個車門(不包括尾門)需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外把手。若裝備電動式車門內把手,必須同時配備機械式車門內把手作為應急裝置,并在機械式解鎖和開啟裝置附近設置醒目標志。
北方工業大學汽車產業創新研究中心主任紀雪洪指出,當前電動汽車,尤其是搭載高能量密度電池的車型,仍面臨熱失控導致的快速爆燃風險。盡管電池技術不斷進步,但此類極端安全事件一旦發生,若因隱藏式門把手等問題導致乘員無法迅速撤離,后果將不堪設想。現實中已出現多起類似案例,不僅對涉事品牌造成巨大沖擊,更會動搖公眾對電動車的整體安全信心。因此,保留機械門把手是一項關鍵的安全冗余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