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GB48001-2026),該標準將于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這項新規的出臺旨在應對汽車電氣化轉型過程中車門把手等關鍵安全部件的結構與功能變革,通過統一技術規范提升車輛被動安全性能。
標準適用范圍覆蓋M1類乘用車、N1類載貨汽車及多用途貨車,其他類型車輛可參照執行。針對車門外把手,新規明確要求所有車門(背門除外)必須配備機械釋放裝置,確保在動力電池熱失控或安全氣囊展開等緊急情況下,乘員可通過物理操作開啟車門。同時規定車門外把手的安裝位置須處于特定陰影區域或鄰近車門框架的合理范圍內,操作空間需滿足放置標準測試模塊的要求。
在性能測試方面,新標準對車門外把手提出雙重考驗:既要承受不低于500N的靜態拉力而不發生斷裂脫落,又要在電控系統失效后通過機械動作實現單次或重復開啟車門。對于具備車外電釋放功能的車型,需通過動態或靜態試驗驗證其機械應急裝置的可靠性。
車門內把手的安全規范同樣嚴格。標準要求每個車門必須配置至少一個獨立操作的機械釋放內把手,其中至少一個把手的安裝位置需滿足三個條件:位于無內飾遮擋的顯眼位置、距離車門邊緣不超過300mm、縱向中心線位于同排座椅R點前方且垂向高度在0-680mm區間。這項設計確保不同體型的乘員在緊急情況下都能快速定位操作部件。
針對內把手的測試標準區分了電子式與機械式兩種類型:非電子按鈕式內把手需承受200N拉力,電子按鈕式則需承受50N壓力,試驗過程中把手不得出現結構性損壞,試驗后仍需保持正常開啟功能。這些量化指標為車門把手的質量管控提供了明確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