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審查要求》和《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審查要求》進行了修訂并正式公布,新規將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修訂特別針對新能源汽車及新能源特種作業車底盤企業提出了更為嚴格的安全保障機制要求,旨在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水平。

根據新規,相關企業需為每一輛銷售的新能源汽車(含底盤)建立完整的產品檔案,全程跟蹤記錄車輛的使用、維護和維修情況。同時,企業必須建立動力電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統,詳細記錄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情況,確保電池流向可追溯、管理可閉環。這一舉措將有效提升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監管能力。
在運行安全監測方面,新規要求企業建立專門的監測平臺,對已銷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車(含底盤)進行實時安全狀態監測,直至車輛停止使用或報廢。監測數據需涵蓋車輛運行安全、故障報警、充電狀態等關鍵信息,企業應對數據進行深度分析,為產品改進提供科學依據。監測數據保存期限不得低于產品全生命周期,且企業監測平臺需與地方及國家新能源汽車監測平臺實現數據對接。
針對安全隱患管理,新規明確企業應建立隱患車輛排查機制,重點跟蹤長時間離線車輛的安全狀態,及時處理大面積聚集停放、頻繁報警等異常情況。同時,企業需制定完善的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制度,包括應急預案、搶險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上報機制,確保在接到用戶報警后能夠迅速響應、妥善處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
在動力電池存儲管理方面,新規要求企業設置獨立的動力電池存儲區域,并落實防火分隔措施,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企業還需定期編寫年度安全報告,內容涵蓋全生命周期內的安全管理情況,報告需長期存檔備查,以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