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其他五部門近日正式發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為應對即將到來的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潮提供制度保障。該辦法將于2026年4月1日起全面實施,通過構建覆蓋全產業鏈的監管體系,推動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規范化發展。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已進入高速發展期,2025年產銷量雙雙突破1600萬輛,市場滲透率超過50%。隨著早期投入使用的動力電池逐步進入退役階段,廢舊電池產生量呈現快速增長態勢。據行業預測,2030年當年退役量將突破100萬噸,若處理不當可能引發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雙重風險。
新規創新性地提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從電池生產、車輛使用到報廢回收形成閉環監管。其中"車電一體報廢"制度成為核心抓手,明確要求新能源汽車報廢時必須同步回收動力電池,缺失電池的車輛將按整車缺失處理。這項規定有效堵住了非法拆解、私自轉賣等監管漏洞,確保退役電池流向可控。
在技術監管層面,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全國統一的溯源信息平臺,為每塊動力電池賦予數字身份證。通過強制編碼制度和信息報送要求,監管部門可實時掌握電池從生產到回收的全流程軌跡。這種數字化監管手段將大幅提升行業透明度,為后續梯次利用和資源再生提供數據支撐。

為確保制度落地,管理辦法設置了嚴格的處罰條款。對未按規定交售廢舊電池、篡改編碼信息、逃避監管責任等行為,將采取責令整改、警告直至罰款等梯度處罰措施。這種"軟約束"與"硬處罰"相結合的監管模式,標志著我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正式邁入法治化軌道。
業內專家指出,該辦法的出臺恰逢產業轉型關鍵期,既回應了環保治理的現實需求,也為資源循環利用開辟了新路徑。通過規范回收市場秩序,可有效提升鋰、鈷等戰略金屬的回收率,對保障產業鏈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隨著配套細則的陸續出臺,我國動力電池回收體系有望在三年內基本完善。










